•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机构职能
  • 5.机构领导
  • 6.机关处室
  • 7.改革发展
  • 8.服务三农
  • 9.参考资料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合性合作经济组织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总部位于广州市,成立于1951年2月,党组书记为叶梅芬,2022年7月上任。12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职能: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对政府授权和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商品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供销合作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3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规模条件:截至2023年2月,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现有地级以上市供销合作社20个、县(市、区)级供销合作社96个,基层供销合作社1347个。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4433家,各类社团组织169个,共有各类法人企业1305家,经营网点36834个(含基层社经营网点16131个和连锁企业网点20703个),从业人员11.93万人、社员53.29万人(其中,农民社员37.38万人)。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 成立时间

    1951年2月

  • 主任

    叶梅芬

  • 性质

    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历史沿革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的前身是广东省合作总社,成立于1951年2月,1954年10月改名为广东省供销合作社,1958年3月与广东省服务厅合并为广东省第二商业厅(保留供销合作社名义),同年6月广东省第一、第二商业厅合并,成立广东省商业厅(对外仍保留供销合作社名义)。1961年9月广东省供销合作社与广东省商业厅分署办公。“文革”初期,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再次合并到广东省商业厅,1975年5月又与广东省商业厅分署办公,1983年7月,第三次合并到省商业厅,1985年4月,第三次从省商业厅划出,单独建制,但不再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对所属各级供销联合社负有组织、协调、监督和提供服务的责任。

机构职能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是全省供销社的联合组织和领导机构,由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省领导分管,属事业单位编制,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其主要职能是: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对政府授权和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商品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供销合作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代表全省供销合作社参与全国总社的各项活动,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叶梅芬: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何启环:一级巡视员

林少俊: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省社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黄蓝辉: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杨志坚: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翁少能: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冯庆: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供销社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彦旭: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罗志阳:二级巡视员4

机关处室

办 公 室

一、负责督查省社党组会议和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各项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省社领导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省社党组会议、理事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及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负责省社机关文秘、保密、机要、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