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阳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担对全市重大文化体育活动以及从事文化体育经营项目和演艺活动机构的监管责任;承担对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以及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机构的监管责任;承担对出版物内容、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市场、发行市场以及从事出版活动的机构的监管责任。设10个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阳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内设机构
10个
- 大队长
1名
- 副大队长
2名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14号),设立阳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阳江市体育局、阳江市版权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阳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阳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合署办公。
职责调整
(一) 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市体育局职责划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加强文化、体育的协调发展,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
(四)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文物管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工作等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文化体育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等行业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文化体育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行业的管理;协调指导文化体育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等产业发展。
(四)承担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维护、承传和利用职责。
(五)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监督体育训练竞赛工作。
(六)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依法承担文化体育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等行政执法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各协会开展研讨活动,充分发挥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纽带作用。
(八)组织开展文化体育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和文物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