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内设机构
  • 5.现任领导

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程项目计划、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平衡调度、监督使用城市建设资金,收取、管理城乡建设规费。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点

    宝应县

  • 属性

    非盈利

  • 性质

    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三)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方法,指导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四)负责管理燃气、热力、市政公用设施、城区城市道路照明、城区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和养护,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管,负责城区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道路挖掘许可、备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墙材改革工作。制定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参与全县抗震防灾规划修编,指导管理抗震加固及抗震防灾设施建设。管理建筑材料行业,指导规范全县建材市场,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型墙体材料等新型建材产品。

(六)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

(七)负责住建部、省住建厅归口管理的行业产品许可证核发工作。对建筑施工企业、市政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勘察设计行业、建设工程中介机构、公用事业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和外来企业备案管理。

(八)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规划编制工作。依法核发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修编县城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详细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管理全县测绘工作和测绘标志。

(九)负责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屋,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

(十)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指导管理全县房产登记发证、产权产籍、商品房预售、物业管理、白蚁防治、房产测绘、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检查、房屋租赁、房屋交易、房产交易中介等工作,负责全县直管公房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国有、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负责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督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和拆迁实施行为,负责全县房屋拆迁裁决工作,依法管理房屋拆迁工作,制定城区短期和中长期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计划。

(十二)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县人防工程规划,负责人防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利用,负责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组织群众防空防灾疏散隐蔽行动;根据需要发放防空警报;组织人防演习、演练和人防宣传,依法筹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编制预算;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等事项的管理。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监督管理工程报建、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和建设监理。

(十四)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县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许可审查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五)依法检查监督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人民防空、建筑工程安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岗位培训和技术工人的劳动资格培训,组织本行业人才开发与交流,负责行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建筑行业职称和执业资格初审、上报和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