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律师协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陕西宝鸡市律师协会
- 性质
行业性社会团体
- 业务主管单位
宝鸡市司法局
- 协会章程
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等
协会简介
2005年,全市律师机构27个,公司律师事务所2家,执业律师234人。按照司法部尽快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律师管理工作逐步由以行政管理为主向以行业管理为主过渡的要求,经市民政局2004年12月12日审定,同意成立宝鸡市律师协会。
律师协会为行业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是宝鸡市司法局,法定代表人为市司法局局长贾东明。
2005年1月20日,协会召开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78名律师代表,15名特邀代表参加。大会选举产生了33人组成的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了13名常务理事和5名会长(副会长)。贾东明任会长,王利文、汶莉、徐更新、张艳芝任副会长。
协会章程
宝鸡市律师协会章程
(2005年1月22日宝鸡市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 责
第三章 会 员
第四章 律师代表大会
第五章 理事会
第六章 会长和会长办公会议
第七章 秘书处
第八章 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
第九章 奖励与处分
第十章 经 费
第十一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