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森林公安局
新邵县森林公安局(新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为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管理的副科级行政机构。
机构简介
新邵县森林公安局(加挂新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
党政工作以县林业局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县公安局管理为主,对内列入县公安局机构序列(称新邵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干部实行高配。森林派出所参照公安局派出机构级别定为副科级,森林公安局和森林派出所均按双线配置领导职数。
主要职责
负责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指导、管理、协调下属3个森林派出所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维护林业生产秩序;组织起草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上报和发布森林火灾信息;负责组织全县护林防火机构及其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对县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局办公室做好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机关保卫工作。
内设机构
县森林公安局(新邵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内设人秘股(加挂警务督察办公室牌子)、刑治消防股、法制股,下设陈家坊派出所、寸石派出所、龙溪铺派出所3个派出机构。
人员编制
县森林公安局(新邵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政法专项编制25名,其中局机关10名,3个派出所各5名。核定局长(高配正科级)、政委(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职数各1名,副局长(高配副科级)职数3名(其中1名兼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副政委(高配副科级)职数1名,森林派出所配所长、教导员各1名,均为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