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残联
黄石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由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群众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人民团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即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市残联负责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独立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法律责任。
基本内容
黄石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由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群众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人民团体,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即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市残联负责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独立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法律责任。
市残联位于黄石港区公园路18号,邮政编码:435002。市残联机关内设办公室、康复科、教育就业科、组织宣传科四个科室。
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对残疾人事业发展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协调会机关内部有关事项,加强机关内部劳资、物资及后勤事务的管理;承担会党组日常党务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划、政策、法规和重要文件、报告;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康复科的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协调指导残疾康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残疾人预防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具开发、供应、服务工作;指导市聋儿康复语训中心和弱智儿童辅读中心的工作;组织康复人员培训。
教育就业科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残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指导县(市)、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站)和工作,负责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工作;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盲文保健按摩和盲人职称评定协调工作。
组织宣传科(维护残疾人权益科)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基层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件,组织落实无障碍设施和对残疾人的各种福利措施及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的社会保险;联络、教育、培训、表彰残疾人;承担各类残疾人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及其亲友来信来访;宣传残疾人事业,组织开展助残活动;组织提供残疾人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运动;指导残疾人报刊、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市残疾人体育运动协会和市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的日常工作。
市残联下属有三个事业单位,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中心。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145号令,开展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就业工作,指导残疾人个体从业及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工作;开展残疾人能力评估、职业指导和推荐介绍残疾人就业工作;负责中央、省属在黄单位和市属单位的残疾人就业服务,负责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主要工作职责:
为我市残疾人提供急需和适用的用品用具;向省级站编制订货计划;保障基层网点的供货。
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为全市残疾人开展全方位康复教育工作;包括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弱智儿童康复、视力残疾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