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北碚教育
  • 4.主要职责

北碚区教委

北碚是重庆市自然环境 优美的后花园。北碚教育源远流长、持续发展,得益于几代教育人士的潜心耕耘、无私奉献,才有今天的芳草遍野、桃李满园。20世纪3、40年代, 陶行知、 晏阳初、 梁漱溟、 吴宓等在此躬耕育人、兴教报国,为北碚留下了宝贵的教育理念; 候光炯、袁隆平、 向仲怀、 吴明珠等院士在此求学研究,创造了 举世瞩目的业绩。这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百姓崇尚教育,使北碚教育两次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称号,先后评为“重庆市首批素质教育 实验区”、“国家级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中小学德育示范区”和“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北碚区教委

  • 类别

    教委

  • 地点

    北碚区

  • 国家

    中国

北碚教育

当前,北碚区幅员面积755平方公里,全区有14个镇、5个街道,总人口近65万,农村人口占30余万。全区有各级各类学校198所,其中:高等院校4所,中等专业校5所,中学(含职业中学)30所,小学109所,幼儿园48所,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1所,普教系统有教职员工5044人,在校学生约8万人;高教系统有教职员工6633人,其中有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级以上职称1646人,在校学生约9万余人。

北碚教育大、中、小、幼各层次均有在全市乃至全国处于一流办学水平的学校,堪称重庆市优质教育的富集地。以西南师范大学领衔的全国一流、教育部直属的师范教育与培训体系,不但为北碚基础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优秀的师资资源,更为北碚基础教育的教师培训、学校管理者培养、构建教育工作者终身学习体系,提供了学科齐、层次高的教育培训基地。西南农业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以农、科、教和产、学、研紧密结合,支撑了西南生态农业科技产业的高效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北碚基础教育各层次学校均已形成著名品牌,办学效益位居一流的西师附中,爱国实业家卢作孚创办的资深名校兼善中学,读书环境幽雅、崇尚人文管理的江北中学,德育特色凸显、育人成效显著的朝阳中学,这4所市级重点中学早已闻名遐迩,重庆勉仁职业教育中心在市级重点职业中学中堪称独具特色;晏阳初中学、科技学校、莲华中学、市122中学已成为北碚区示范初中;市级示范小学朝阳小学被纳入全国百所名校之列,与区示范校人民路小学和西南师范大学实验小学以及北碚实验小学、中山路小学、重师大初教院附小交相辉映;北碚朝阳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西师大幼儿园3所市级示范幼儿园使北碚的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区称号名副其实。

北碚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科教兴区”的发展战略,将“打造一流教育城,读书成才在北碚”作为北碚区未来5年教育发展的主题。为此,北碚区教委提出了争创西部一流的文化教育城和全国素质教育先进区的奋斗目标。北碚区各级学校在发展过程中把“质量立校、教研兴校、管理强校”、“科学导人、环境育人、文化树人”作为自己创新的办学理念。不少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抢先求精”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内涵。北碚教育人士一定会把握机遇、图谋发展;北碚教育事业一定会审时度势、务实精进;北碚人将竭尽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成绩卓著的昨天展示着教育名区的风采,创新发展的今天再谱教育崭新的乐章。

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接受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指导。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教育发展战略、政策、规章;研究、决定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三)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上报高中、初中、小学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四)统筹管理区属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直属单位,指导各镇教育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指导、规划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审核、审批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合并。  (六)主管全区的教职工工作。管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学校教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七)协助区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教育系统工资福利和人事调配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指导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工作。  (八)管理、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各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管理全区高中以下学历教育。管理小学、初中、高中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工作,统一管理小学、初中毕业证书的发放。  (十)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接收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指导教育科研、教研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督促检查各镇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和教育税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安排直属学校(单位)的教育经费及其经费预算、决算工作。  (十三)对直属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区属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十四)管理、指导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实施对区级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和各镇政府教育工作的“督政”;对区管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  (十六)管理、指导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一级以下测试工作。  (十七)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