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洪添
方洪添,男,汉族,1964年8月生,广东番禺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环境保护法专业毕业,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稽查分局局长。分管食品药品稽查工作。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方洪添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4年8月
- 出生地
广东番禺
- 毕业院校
个人生平
方洪添,倡导树立公众利益至上的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宗旨,保持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假冒食品药品“零容忍”,组织查办了超过4万宗食品药品案件,案值超过10亿元。特别是在“齐二药、佰易”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惊天大案,以及“海普瑞事件、深圳跨国制售假药案”等涉外复杂敏感的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身先士卒,战斗在第一线,为案件的成功侦破发挥了关键作用。推动东莞市石龙镇、中山市小榄镇在全国率先创建“无假药社区”。组织编写全省系统《药品行政执法指导手册》,全面提高基层食品药品执法水平。发起创办食品药品“联合维权、协作打假”国家级高峰交流盛会——石龙食品药品打假协作论坛。组织构建以“检验机构、检测车、快检室、快检试剂盒和快检箱”为核心的打假技术支撑体系,其中食品药品快速检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美国FDA等国际同行纷纷前来学习取经。2
职务情况
1985年至1987年武汉大学环境保护法专业读研究生。
1987年至1994先后任省政府法制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4年7月任省政府法制局研究室副主任(正科级)。1995年12月任省政府法制局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2000年6月任省政府法制办协调处调研员兼副处长。
2003年7月任省政府法制办协调处处长。
2004年2月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2005年11月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处处长。2007年12月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局长(副厅级干部)。2011年1月至今任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稽查局局长。3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