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编军
整编军是中华民国国军陆军在解放战争时期采取的一种编制形式。早期的整编军大多是由抗战时期的集团军改编而来。与同时期早期的兵团相类似,这种编制形式大多对下辖的军/整编师的统辖能力不是特别强。在国共内战中期,整编军更多的是对表现突出的国军将领的犒赏,同时对下辖的整编师的统辖能力相当强。后期,整编军基本是适应决战时期大兵团建立的过渡,也是统兵将领扩大势力的途径。需要说明的是,与整编师不同,内战时期整编军的数量以及知名度远远没有整编师大。而且,整编军基本受到绥靖区司令部的指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整编军
- 外文名
The BGF army
- 时期
解放战争
- 原称
中华民国国军陆军
历史沿革
抗战胜利后,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国共整编军队计划随之启动。1946年1月16日,军政部次长林蔚在政治协商会议上做关于整军设施的报告,第一次公开提出1946年度陆军整编计划,“期于半年以内,缩小为九十个师”。其中特别指出“整编后应成立之军部,各集团军司令部编成之”,此即战后陆军军级单位设置最初的构想。
国共双方于1946年2月25日就《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达成协议,其第三条第一节规定,“陆军包括由三个师所组成之各军……至十二个月终了,全国陆军应为一0八)师……在此数内,由中共部队编成者计十八个师”,按此协议,战后全国陆军数量为国军原定之复员后的九十个师,及中共部队十八个师,合计编为三十六个军。战后陆军军级单位的数量,以及番号的最大值也已经确定。
1946年3月3日,军政(部长)陈诚在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上做军队复员整编工作报告,明确了国军第一期复员整编的时间表:“自三月十六日起,集团军总部复员为军部,军复员为师,各师裁减一(团),编成为(二团)制之旅”。目标为将现有部队复员为“三十个军、九十个师、五十一个兵工建设总队”。战后军级单位编设工作,自此正式开始进行。
由于国共双方军事冲突不断,国民政府仅将陇海铁路以南及西北地区的陆军大部整编完毕,而东北、华北等地仍保持原番号。因此,国民政府将复员编成的军、师、旅番号前冠以“整编”字样,以便和未整编之部队区别。“整编军”即于此时正式现身。
前期编组
战后陆军复员整编自1946年3月16日开始。根据《国民政府军事行政总报告(1946年)》,11月时已经有六个集团军复员整编为军,分别是:第10集团军(总司令欧震,辖第4军、第99军)整编为第19军、第19集团军(总司令张雪中,辖第21军、第51军、第97军)整编为第22军、第27集团军(总司令李玉堂,辖第20军、第26军、第72军)整编为第24军、第31集团军(总司令王仲廉,辖第27军、第32军、第85军)整编为第26军、第37集团军(总司令刘戡,辖第36军、第76军)整编为第29军、第38集团军(总司令董钊,辖第1军、第30军、第90军)编为整编第1军。
到1947年3月国共和谈完全破裂前,又有三个整编军成立:第20集团军(总司令夏楚中,辖第8)军、第12军、第96军)整编为第21军、第32集团军(总司令王敬久,辖整编第28师、整编第57师)整编为第27军、第33集团军(总司令冯治安,辖整编第59师、整编第77师)整编为第33军。
从现有史料看,国民政府除完成上述整编军编组外,还计划将驻山西的第6集团军(总司令王靖国,辖第19军、第23军)整编为第12军、第8集团军(总司令孙楚,辖第43军、第61军)整编为第16军,将驻河北的第34集团军(总司令李文,辖第3军、第16军)整编为第28军,但这些部队因处于抗战后一直战事频繁的华北地区,最终没有完成编组。从这个侧面推测,国民政府已经完整了整编军建立及驻防的大致规划,但由于战争原因,有些整编军编成情况只留存在公文作业层面。
1946年3月到1947年3月的一年间,共成立九个整编军,番号均控制在36以内,且全为集团军改编而成,以符合国共和谈确立的战后陆军军级单位总数及改编方法。但随着国共谈判彻底破裂,战争全面升级,整编军这个原本属于复员、和谈、军队整编范畴内的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番号撤消
随着一个月后国民政府宣布进行“戡乱总动员”,更多的整编军在整编师基础上建立起来。在山东,有以整编第45师(原第96军)为主体编成的整编第96军;在中原,有以整编第25师为主体编成的整编第25军。其师长陈金城、黄百韬虽然升任军长,但实际可控制的兵力,仍以原本的整编师为主。
在此之上,一些精锐的黄埔嫡系整编师,往往抽出一个骨干旅扩编成新的整编师,再组成整编军。其主官除了升官加爵,更有实际权力的提升,带有军事集团扩张性质,比前者更胜一筹。典型案例,如整编第11师以第18旅为主扩编成立整编第3师,而后组成整编第18军(军长胡琏)。其他整编第5军(军长邱清泉)、整编第8军(军长李弥)的组成方式亦然。
到1948年8月,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军事检讨会议,会上决定恢复军、师番号,整编军番号一体结束。整编第1军、第29军等早期整编军番号早已丧失应有的意义,从此消失;整编第5军、第18军等形成军事集团的部队,则纷纷扩编为兵团,投入到决定国民党军队与政府命运的最后决战。
单位关系
整编军虽然由集团军缩编而成,本应与其同级。但在各种文电报告中,常将整编军与未整编的军相提并论,如《国民政府军事行政总报告(1946年11月)》中即提到“全国共保留……步兵三十七个军(内有六个军,系由集团军缩改而成者)”,《行政院军队)整编报告(1947年12月)》中也指出“简化黄河以南指挥层次……改20AG为21A”。可见整编军的地位要逊于集团军。
在兵团未出现之前,由于作战的需要,整编军长期超越部队编制而指挥更多的军队,是担任野战临时高司的最佳选择。1947年3月兵团成立时,第2兵团司令即为整编第27军军长王敬久充任、第3兵团司令由整编第19军军长欧震充任、第4兵团司令由整编第26军军长王仲廉充任。以所属兵力论,兵团的级别应大于整编军,军长升司令属于提升。
1948年8月军事检讨会议后,兵团由高级指挥机构进化成高级建制单位,整编军大量改编为兵团,如整编第5军改为第2兵团、整编第25军改编为第7兵团、整编第18军改编为第12兵团,仍属于扩充提升的情况,以至于整5军军长邱清泉和整18军军长胡琏都只能担任兵团副司令官。对于另一个地位一度高于兵团的高端单位绥靖区而言,整编军更多是其下属的指挥机构,如整编第33军与第3绥靖区、整编第23军与第9绥靖区之间就是这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