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联系,位列中央部门1。中国红十字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肩负着扶危济困、关爱互助的崇高使命2。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作为副部级单位,列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是中央编办管理机构编制的22家群众团体机关之一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5。
1999年12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理顺中国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通知》,开启了中国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的大幕,同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改为由国务院领导联系。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6。
词语释义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的“总会”即为法定的中国红十字会中央领导机构,平时口语翻译也经常被翻译为“Headquarters”(总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八条:“全国建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英文原文为:“The 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 shall establish its National Office”,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表述是:“National Office”(国家办公室)9。
基本定位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拥有副部级的行政级别,同时被列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遍布全国的各级红十字会,均被纳入行政或事业编制10,是国务院批准的免予民政登记的特殊团体之一11。《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全国建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12。《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第七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下级红十字会主要专职负责人的任免提名要听取上一级红十字会的意见”5。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是全国红十字会系统的中央领导机构。根据“统一”原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国际交往中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在国际交往中具有唯一性、合法性地位13。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是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享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四家群众团体之一14。
总会领导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要领导班子
总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可15
总会党组成员:李立东、王斌(女)、边晓16
副会长:苗得雨(兼)、王嘉毅(兼)、李常官(兼)、刘金峰(兼)、王道席(兼)、李立东、王斌(女)、边晓、舒惠好(兼)、梁宇(挂职)、白岩松(兼)16
秘书长:李立东15
监事长:尚锐(兼)17
副监事长:张晓彬17
总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全国建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对内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的工作18。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指导地方红十字会分会开展全国性活动,推动中国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