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具体内容
  • 4.1.第一章总则
  • 4.2.第二章硕博连读生选拔
  • 4.3.第三章其他

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的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健全我校研究生选拔与培养体系,吸收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09〕16号)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上海海洋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的管理条例

  • 时间

    2010年

  • 类别

    教育政策文件

  • 学校

    上海海洋大学

简介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健全我校研究生选拔与培养体系,吸收优秀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09〕16号)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具体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硕博连读是指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欲参加硕博连读培养方式的学生需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第二条: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进行。申请者不得跨专业申请硕博连读。

第三条:硕博连读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博士招生计划进行分配,纳入培养单位当年招生计划。

第二章硕博连读生选拔

第五条选拔条件

1.全日制二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需有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硕博连读的书面意见)。

2.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愿意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3.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平均成绩85分以上,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4.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通过学校硕士生外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5.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6.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生的体检标准。

第六条 选拔原则

1.坚持“全面考核、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重点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科研潜质,考核标准不低于统考博士生的入学水平要求。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第七条选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