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电视节目制作师

具备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从事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撰稿、制作等方面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电视节目制作的基本技能。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电视节目制作师

  • 概述

    具备电视节目策划创作

  • 职业概况

    报考电视节目制作师系列

  •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

基本内容

职业定义:具备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从事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撰稿、制作等方面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电视节目制作的基本技能。

职业概况:报考电视节目制作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电视节目制作。其核心课程,包括传播学、艺术概论、影视广告、摄影基础、摄录设备、电视摄像、电视新闻、电视专题、电视文艺、电视节目策划、录音技巧、三维制作、电视编辑、非线性编辑、毕业实习等。就业领域,是在电视台、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电视节目制作师、电视节目制作师、高级电视节目制作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电视节目制作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电视节目制作师:

1、已通过助理电视节目制作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电视节目制作师:

1、已通过电视节目制作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