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内容

道真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02年6月25日全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及《遵义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遵府发[2002]9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基本内容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6日至8月13日)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县长周权茂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真自治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2、拟定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

我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强化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法制建设,增强依法经营的法制观念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重点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商品房物业管理和售后服务问题,实行“两书”制度,完善商品房售后服务;二是推进房地产有形市场建设,强制实施有形交易。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制定相关措施,并于8月13日前将工作计划报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加大对有关房地产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本次专项整顿工作内容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由县房管局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拆迁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就本次专项整顿工作作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4日至8月23日)

1、企业自查自纠

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拆迁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对1995年以来的开发建设项目合法性、工程质量情况、物业管理落实情况、经营行为合法性等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3日以前报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2、行业自查自纠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并通过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行政执法,切实有效地整改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

3、自查自纠情况汇总

在自查自纠和对群众监督举报案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由县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确定监督和查处重点。

三、检查督促阶段(8月24日至8月31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督促的重点内容为:

1、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发,土地、规划、施工等相关建设手续不齐备的;未经验收(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将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商品房销售中面积“缩水”、面积分摊中弄虚作假及擅自出售或出租公用部位牟利的;未使用《商品房示范合同文本》,合同欺诈,承诺条款未兑现的;新建商品房未委托实施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不落实的;未按“两书”规定进行保修的;擅自委托不具备销售资格机构进行销售的;擅自修改规划设计方案的。

2、物业管理企业:未使用《物业管理示范合同》、《委托物业管理示范合同》的;加价、加码收取物业管理费的;收费与承诺条款未兑现,与服务质量不相当,质价不符的;不具备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