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城乡规划局
马鞍山市城乡规划局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凡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市区各工业园区以及园区内企业,公共事业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建设的个人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马鞍山市城乡规划局
- 职责
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 服务对象
规划区内从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成立时间
1978年9月
- 局长
阿克斌
发展历程
1978年9月,马鞍山市规划设计处成立,属市建委领导。
1992年2月,马鞍山市城乡规划管理处更名为马鞍山市规划管理局。
1996年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马鞍山市规划管理局列入政府系列的部门管理机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002年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市规划管理局更名为城市规划局,隶属市建委领导。
2005年8月,市城市规划局调整为正县级机构,仍由市建设委员会管理。
2006年1月中共市城市规划局党组成立。
2006年11月,市城市规划局从市建委划出,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机构职能
市城市规划局内设科室7个,下属单位1个,主要职能如下: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局年度目标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秘书事务,保密、机要、信访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协助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财务,接待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人事、财务、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审批科
(一)负责规划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与办理,核发 “一书三证”。
(二)负责受理业务的联系、协调、督办及报告。
(三)负责规划审批工作与机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
(四)负责规划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与管理。
(五)负责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六)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