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15日至3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 时间
1993年3月15日至31日
- 地点
北京人民大会堂
- 概述
抓住机遇加快改革开放和
会议简介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15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3月15日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乔石主持,出席代表2898名。会议选举江泽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荣毅仁为副主席;江泽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乔石为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田纪云、王汉斌、倪志福、陈慕华、费孝通、孙起孟、雷洁琼、秦基伟、李锡铭、王丙乾、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卢嘉锡、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甘苦、李沛瑶、吴阶平为副委员长。决定李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决定刘华清、张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迟浩田、张万年、于永波、傅全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选举任建新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张思卿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决定朱镕基、邹家华、钱其琛、李岚清为副总理,李铁映、迟浩田、宋健、李贵鲜、陈俊生、司马义·艾买提、彭珮云、罗干为国务委员。12
会议议程
(1993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鹏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邹家华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
四、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五、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
六、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九、选举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十、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十一、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十三、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