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
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成立于1995年,是国内首个非牟利的平面设计专业组织,旨在展现杰出的设计成就、鼓励和促进专业创作和探索的学术精神,推动社会对设计的关注和平面设计发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
- 成立时间
1995 年
- 协会简介
促进和国际专业机构的学术交流
-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协会简介
促进协会和国际专业机构的学术交流。协会尊重每一位会员的同时让会员分享协会的荣耀、并努力成为观念开放和领先的学术研究者和专业实践者。
1992 年,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的创立者就发起了中国第一个平面设计专业大展“平面设计在中国展”,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成为平面设计在中国兴起的标志性展览,之后深圳的平面设计事业蓬勃发展,专业的设计师队伍迅速壮大,于1995年正式成立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
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成立之后,成功举办了GDC平面设计在中国 96 、03、05、07展。从2005年开始确立为双年竞赛展览项目,期间还组织了各类展览和学术交流活动。如沟通海报展、in china邀请展、法国当代设计展,X展以及改革放开三十年创作展等一系列高水平的展览,与此同时协会每年还组织出版画册,年鉴和刊物。使平面设计得到了很好的推广和社会认知。在深圳被授予联合国设计之都之际,平面设计更成为深圳设计的行业代表得到了广泛赞赏,深圳市平面设计师协会先后与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日本、意大利、丹麦、韩国等国家进行了交流,并在多个国家举办展览,让中国的设计走向了世界。
深圳市平面设计师的会员现已有一百多个会员。协会的会员多次获得过世界各地设计赛事和国际展览的奖项,取得了享誉国际的设计艺术成就。同时,深圳设计师的设计服务遍及全国的大型企业集团和文化机构,为中国特别是深圳的经济建设与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产生了巨大的经济与社会价值。
在新的历史时期, 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将继往开来,秉承协会的优秀传统和专业精神,坚持专业的品质追求和学术精神,积极推动中国平面设计的发展。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
英文名称:SHENZHEN GRAPHIC DESIGN ASSOCIATION
缩写:SGDA
第二条 本团体性质是由深圳市优秀专业设计师自愿组成的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探索创新精神;鼓励提高深圳设计的专业水准,促进社会整体文化的发展;促进与国际设计的交流与合作;鼓励设计师及设计专业工作者参与学术活动及社会的公益设计,培养青年设计人才;团结广大设计工作者,提高群众的审美能力。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深圳市文化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深圳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法定住所地和活动地域为广东省深圳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平面设计、新媒体设计等的研讨、探索与推广;
(二)艺术设计理论的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