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召开1。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先建立了三人组成的中央局,并选举陈独秀任书记,张国焘为组织主任,李达为宣传主任。党的第一个中央机关由此产生,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 时间
1921年7月23日(闭幕时间待考察)
- 地点
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
- 主要人物
李达、李汉俊、毛泽东、何叔衡等
会议简介
(以下内容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和党建读物出版社提供 )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召开。上海的李达、李汉俊,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广州的陈公博,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3,旅日的周佛海,以及由陈独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等13名代表出席会议,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也出席了大会。陈独秀和李大钊两人均因事务繁忙,未出席会议。7月30日晚,会议召开中,一名陌生的中年男子突然闯入会场,又匆忙离去。具有长期秘密工作经验的马林立即断定此人是敌探,建议中止会议。大部分代表迅速转移。随后法租界巡捕包围和搜查会场4,结果一无所获。由于代表们的活动受到监视,会议无法继续在上海举行。之后,代表们分批转移到浙江嘉兴,最后一天的会议在南湖一艘游船上召开5。
事件背景
1921年6月初,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代表尼克尔斯基先后到达上海,并与上海的共产党早期组织成员李达、李汉俊取得了联系。双方人员经过几次交谈,一致认为应该尽早召开全国代表大会,进而正式成立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代表讨论后,李达、李汉俊迅速致信给当时在广州的陈独秀和在北京的李大钊,在信中商量了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和成立中国共产党的相关事宜。商议后,决定在上海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随即,李达、李汉俊写信通知了北京、武汉、长沙、济南、广州和旅日的党组织,并要求各地的党组织各派两名代表到上海出席全国代表大会。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兴业路76号)和浙江嘉兴正式召开。上海的李达、李汉俊,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广州的陈公博,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旅日的周佛海,以及由陈独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等13名代表出席会议,他们分别代表着当时全国50多名党员。此外,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也出席了大会。陈独秀和李大钊两人均因事务繁忙,未能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事件经过
1921年7月30日晚,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一名陌生的中年男子突然闯入会场,又匆忙离去。面对这一情况,具有长期秘密工作经验的马林立即判定这名陌生男子是敌人派来的,并建议立刻中止会议,要求与会的各地党组织的代表迅速转移。
随后法租界巡捕包围并搜查了会场,结果一无所获。鉴于上海会址被敌人监视,导致会议无法在上海顺利举行。于是,与会的代表们开始分批转移到浙江嘉兴,待会议成员全员到齐后,会议得以在浙江嘉兴南湖一艘游船上召开。
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成立中国共产党的问题。会议讨论了现时中国社会的政治状况、党的基本任务、党的组织 原则和党的领导机构等问题。
事件结果
经过激烈的讨论,会议最终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中国共产党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规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联合共产国际。党的纲领明确提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确定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
纲领还包含了带有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如规定了党员入党的条件:凡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个介绍,均可接收为党员,但在入党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新党员入党后为候补党员,接受党组织的考察,考察期满经党员讨论和党组织批准,才能转为正式党员等。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决议规定了开展工人运动的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的具体策略。
党的一大考虑到当前党员数量较少以及地方组织尚不健全的情况,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
大会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组成中央局,选举陈独秀担任书记,张国焘负责组织工作,李达负责宣传工作。
党的纲领
一、我们的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
二、我们党的纲领如下:
1 . 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援助工人阶级,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