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温泉行业协会
广东温泉行业协会(Guangdong Hot Spring & SPA Association)成立于2007年5月17日,是由广东温泉旅游行业及相关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主管单位为广东省旅游局、广东省旅游协会,目前有会员70余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东温泉行业协会
- 外文名
Guangdong Hot Spring & SPA Association
- 成立于
2007年5月17日
- 会员
70余家
协会简介
广东温泉行业协会是在原来广东省旅游协会温泉分会的基础上建立的,该温泉分会在2004年成立,成功运作了两年多,在行业自律、维权、为会员和行业服务、反映行业诉求诸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2006年3月,《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正式实施后,一批新型的行业协会成立,根据行业的强烈愿望,省旅游协会牵头,联合御温泉、海泉湾、碧水湾、仙沐园、锦江温泉、帝都温泉、阳江温泉、清新温矿泉、古兜温泉、聚龙湾、曹溪温泉、龙华山温泉等企业共同发起,向省民政厅正式提出筹建广东温泉行业协会的申请,得到了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并于2007年1月24日以粤民函[2007]40号文批复,批准筹备成立省温泉行业协会。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广东温泉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Hot Spring&SPA Association(简称GDHS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广东省内的温泉企业、大学相关院系及相关行业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成的全省温泉行业性协会,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关于发展温泉业、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探索广东省温泉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包括温泉旅游、水疗、香熏、养生等,积极开展广东温泉行业的宣传推广、市场开发、人才培训、经验交流工作,逐步建立广东温泉行业标准,竭力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广东温泉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社团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广东省旅游局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
第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广东省广州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为行业和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根据需要从事下列活动:
(一)组织旅游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编辑温泉专业刊物,开展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开展国内、国际相关考察、交流活动;
(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三)代表温泉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相关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温泉企业参与相应的国际应诉活动;
(四)接受与温泉行业利益有关的政策的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温泉行业标准的论证,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
(七)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依法开展行业发牌认证、评优评奖,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