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换票证
发票换票证指税务机关需要检查纳税单位和个人发票时开具的一种证明。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进行检查。发票是记帐的原始凭证,在规定期限内纳税人需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短缺。税务机关为了便于进行税收检查,对纳税单位和个人的发票需要进行抽出检查时,必须开具套印“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换票证”,详细反映原抽调发票的内容,具有原发票的同等效力。发票换票证为三联式: 第一联为存根联,应将换回的发票调查结束后粘贴在存根上,不得遗失; 第二联为换票联,交被调换单位作发票使用; 第三联为查对联,查对结果,连同原发票退回给原填发的税务机关。纳税单位和个人收到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换票证”后,应仍归放在原发票处,据以记帐、核算。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发票换票证
- 简述
一种专用凭证
- 使用说明
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各一份共两份等
- 发生情况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或发票稽查时
介绍
《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应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稽查,主动接受《发票换票证》。
样本
发票换票证
纳税人识别号: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X |
纳税人名称: ×××公司 №:
被换发票名称 | ×××发票 | 发票代码 | XXXXXXXXXXXX | 发票号码 | XXXXXXXX | ||
换票原因 | 对×××公司实施检查中需对此发票调出查验 | ||||||
被换发票原填开内容 | |||||||
原开具发票单位或个人 | ×××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XXXXXXXXXXXXXX | 原填开日 期 | 2006年X月X日 | ||
原收取发票单位或个人 | ×××销售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 | XXXXXXXXXXXXXX | 备注 | |||
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各一份。
使用说明
一、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设置。
二、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将纳税人所拥有的已经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使用。发票换票证与所调换的原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各一份。
注释:
一、文书设立的法律依据
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所谓调出查验是指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或者是对发票的专项检查中,对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发票调出,并对所调出的发票进行核查和检验,以确定发票的真伪、是否依法开具、发票内容是否真实等。由于发票是记载商事活动的依据,是帐务处理的原始凭证,调出查验期间,为防止被调出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在帐务处理的原始凭证方面出现空白,设立《发票换票证》。
二、文书的概念、功能和用法
《发票换票证》是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或者发票管理中,需要对接受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发票进行查验,将被查验的发票调出时制作和使用的文书。《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