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实施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定、指示、工作部署。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 地点
重庆
- 作用
管理市属高校、直属单位
- 职责
实施中央的路线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定、指示、工作部署。
(二)管理市属高校、直属单位及中央部委属在渝高校党的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工作。
(三)管理、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四)研究决定教育系统党的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属高校、市招生办(自考办)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市属专科学校副职及相应职级干部的考察和任免(提名);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六)管理、指导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领导、指导教育系统党纪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八)指导本系统统战工作。
(九)指导本系统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十)维护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稳定。
(十一)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具体要求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市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草拟地方教育法规,管理、指导教育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决定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宏观管理、指导全市教育工作。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上报、下达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指导区县(自治县)和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直接管理市属高校、市直属中小学和教育事业单位,协调部委属在渝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联系在渝军事院校。
(四)统筹管理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指导、规划高中阶段以上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审核审批高完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及其以上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合并;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督促检查区县(自治县)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和教育税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安排市属高校、直属单位的教育经费及其经费预算、决算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
(六)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