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房地产管理局
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城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推进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物业、拆迁、房地产中介、白蚁防治、房地产测绘等企业(机构)资质和执(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安远县房地产管理局
- 行政区类别
县
- 所属地区
中国华东江西省赣州市
- 电话区号
0797
- 邮政区码
342100
- 气候条件
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 车牌代码
赣B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宅和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房地产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房地产信息网络化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发展宏观调控体系和房地产预警机制。
二、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以及全县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指导房地产企业(机构)协会工作。
三、负责全县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指导和规范经营行为,对经营企业实行资质动态管理及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四、负责房地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拆迁、物业、房地产开发等企业(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房地产有关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组织实施全县城镇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规划、计划;负责城镇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及开发企业的经营管理;参与城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偿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
六、依照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负责县城及乡(镇)规划区范围内各类产别房屋的产权登记发证和房屋权属的档案管理;管理房地产测量与房屋面积计算;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及城区个人建造住宅的审核;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七、负责全县城镇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规范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典当、拍卖、置换、置业担保、继承、赠与等的管理,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
八、组织实施和管理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城区范围内房屋拆迁土地基准价格;负责全县房屋拆迁估价纠纷的鉴定;裁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
九、负责全县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组织住宅小区配套设施的交验和住宅小区物业等级评定工作,指导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备案,指导督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活动;负责城镇住宅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参与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和制定物业收费办法。
十、组织编制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负责城镇转制企业未参加房改职工住宅和未列入转制资金预算的其它房产接交和接交后的经营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各类房屋的安全鉴定、危房普查和房屋安全管理,建立危房档案,编制危房改造计划。
十二、负责全县房屋白蚁的预防管理和灭治的组织实施及白蚁防治的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
十三、负责全县房地产从业人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局长林桂洪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罗威腾同志:房地产行政执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新农村建设;
副局长、拆迁办主任张福春同志:分管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分管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