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地方税务局
宁远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下设8个科室,4个税务分局,1个稽查局,1个办税中心,担负着全县490户企事业户、3554户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工作。全局现有干部职工94人,平均年龄41.6岁。其中:党员73人,占总人数的76.8%;大专以上文化的 83人,占总人数的 87.3 %。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宁远县地方税务局
- 所属地区
宁远县
- 单位属性
国家机关
- 成立于
1994年9月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地方税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费(金)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下达本地区税费收入计划和税费收入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预测与统计核算;负责本单位财务经费管理和资产装备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宣传。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负责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以及文明创建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内设行政科(室) 7个。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日常政务、文秘、综合、税收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网站管理等工作;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行政接待、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2、税政法规科
主要职责: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政业务管理及执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和税务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地税部门征收的各类费(金)的指导、管理工作。
3、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发票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和征管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征管建制、征管质量检查等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相关工作;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发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