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沅陵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位于辰州东街30号,2001年沅陵县委、政府根据中办、国办、省委办、省政府办的文件精神将原沅陵电视台、沅陵有线电视台、沅陵县广播站、沅陵转播台合并为现在的沅陵广播电视台,形成目前局、台合一的格局,2011年3月更名为沅陵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沅陵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 位置
辰州东街30号
- 更名时间
2011年3月
- 前身
沅陵有线电视台
机构简介
1沅陵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位于辰州东街30号,2001年沅陵县委、政府根据中办、国办、省委办、省政府办的文件精神将原沅陵电视台、沅陵有线电视台、沅陵县广播站、沅陵转播台合并为现在的沅陵广播电视台,形成目前局、台合一的格局,2011年3月更名为沅陵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广电局内设办公室、社管股、人保股、财务股和沅陵广播电视台,其中沅陵广播电视台包括总编室、新闻部、广播站、专题部、广告部、技术部、网络部、用户部、执法队。现有人员195人,其中机关18人,差转台8人,广播电视台165人,退休53人(包括区乡16),临时工4人。
班子成员:
局领导班子成员共8人,局长唐安群主持全面工作。党组书记张革非主持党务工作,协助局长主持局务工作,分管事业、技术工作。副局长张贻前3人,张贻前副局长分管财务、后勤、政务公开、接待工作,联系有线网络公司;杨慧副局长分管宣传工作、广播电视台;高长久副局长在杨慧副局长产假期间分管宣传工作、广播电视台工作。党组成员3人,其中张良渊分管安全保卫、行政执法、综合治理、建整扶贫、创建工作,联系电影公司。孙智分管组织纪检、政工人事、创先争优、办公室工作。田世玉分管党建、计划生育、工青妇工作。另:经年初局党组集体研究聘任尹先铁同志为总策划,石煌远同志为总顾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指示、决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全县广播电视新闻宣传,研究分析新闻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监督全县广播电视系统执行宣传纪律情况;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和通过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四)审核、报批全县接收卫星传送境内(外)广播电视节目设施的设立,并发放许可证;负责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影视节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
(五)维护全县广播电视发射台和有线广播电视专用网设施的安全,确保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发射、转播和传输,协助公安部门处理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
(六)加强广播电视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培养各类专业人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局机关内设:局(台)综合办公室、人事社保股、社会事业管理股(含广播电视稽查执法队,电影放映发行管理办)、财务股、网络管理中心(含农村网络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会(工青妇)等股室。
2、广播电视台下设:总编室、广播站、差转台、新闻部、专题·文艺部、广告部、技术部(含制作室、播出控制室)等部门。
岗位职责
局(台)综合办公室
1、综合协调各部门和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及时沟通信息,交换意见,收集和掌握有关情况,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政令畅通。
2、负责本单位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打印、分送,确保文书处理做到准确、及时、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