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城管局
宁海县城管局于2006年4月成立,为县政府直属正科(局)级事业单位,受县人民政府授权及政府职能部门委托,承担城市管理和行使在县城规划控制内涉及城市管理相对行政处罚权等工作。
主要职责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宁海县城管局
- 地区
宁海县
- 类型
政府工作部门
- 内设机构
办公室等
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起草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经县政府审议批准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等违反城市规划和城市用地(含林地)的行为进行监察管理。
(三)负责对建筑过程中围砌围墙、施工车辆保洁等文明施工的监察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管理;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造成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等行为的查处;负责对临街闲置地块围砌的监察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洗车场、早点摊、夜百货、水果摊、冷饮摊、夜排挡、广场营销等经营性占道的审批管理;负责对报亭、电话亭、体育福利彩票等设置进行审批管理;负责对挖掘城市道路、在道路上开设道口、改变道路性质的行为进行批后管理工作;负责对跃龙街道建成区人行道上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以及在人行道上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监察管理,负责对其它乱占道、乱停放、乱吊挂、乱堆放、乱挖掘及损坏市政设施等行为的监察管理。
(五)负责对私自拆除或改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气)设施或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实施监察管理。
(六)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监察,负责对车载货物拖刮、污染城区道路,以及在道路上倾倒垃圾、废土、污水、拌合和存放沙浆混凝土等行为进行监察;负责对临街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不按规定围圈建筑围栏等进行监察管理。
(七)负责对大型户外广告、灯箱广告、门面招牌、张贴栏等进行审批管理;负责查处乱张贴、乱涂写、乱占道、乱吊挂等行为进行监察管理。
(八)实施对城市园林绿化的监察,负责对损坏城市绿化、花草、树林、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乱伐城区树木等行为进行监察。
(九)负责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街道的城市管理工作。
(十)负责受理涉及城市管理的信访、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政务、党务工作;
2、组织起草综合性的文字材料;
3、负责文秘、信息、宣教工作;
4、负责档案、机要、保密工作;
5、负责局机关办公室自动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