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前身是“梅县(今梅州市梅县区)卫生委员会”,组建于1950年6月,后经过几次更名,先后隶属于梅县(今梅州市梅县区)公安局、梅城镇(今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县市(今梅州市梅县区)卫生局、梅县市(今梅州市梅县区)建设委员会等部门。1994年1月在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基础上成立了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归梅州市建设委员会。2001年机构改革后归梅州市规划城建局。2007年至现在归梅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 职工
1000多人
- 内设
办公室、环卫科、设施建设科
- 组建时间
1950年6月
历史沿革
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前身是“梅县卫生委员会”,组建于1950年6月,后经过几次更名,先后隶属于梅县公安局、梅城镇人民政府、梅县市卫生局、梅县市建设委员会等部门。1994年1月在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基础上成立了梅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建设委员会。2001年机构改革后归口市规划城建局。2007年至现在归口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环卫科、设施建设科、人事教育科和计财科等5个科室,下属有江南分局、江北分局、清运分局、车队、市区余泥渣土管理处、市垃圾处理场、市医疗垃圾焚烧管理站7个单位及梅州市润源实业有限公司和梅州市宏信环卫有限公司2个公司。全局共有在岗干部职工1000多人。
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和行业法规、标准及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
⑴对城区环境卫生事业发展作出规划并组织实施;
⑵处置梅州城区生活垃圾,建筑余泥渣土排放、受纳,对医疗垃圾收运、焚烧进行监管。
⑶对从事社会环卫清洁作业单位和个人实行监管;
⑷对梅州城区环境卫生设施提出规划建设意见,并承担部分建设任务。对搬动、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实行监管;参与环境卫生设施工程的初步审查;⑸对梅州城区的街道进行清扫保洁,并实施上门收运生活垃圾服务和垃圾清运填埋无害化处理,对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进行维护和保洁。
工作精神
忠信笃敬,爱细严勤。
服务承诺
保证责任区内无卫生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