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负责景区的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景区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景区内的地貌、景观、山林、水体等自然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利用、维护和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有关景区保护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景区的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景区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景区内的地貌、景观、山林、水体等自然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利用、维护和管理。
(三)负责景区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绿化的管理。
(四)负责与市华林景区开发建设领导协调小组和兄弟县市开发华林景区的协调工作;协调景区所在的镇人民政府、单位、个人的利益。
(五)积极改善投资环境,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六)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在景区内的违法违纪行为。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设4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材料,负责文件类材料收发及处理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区内保密工作。负责与外单位部门协调处理景区开发建设,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及宾招接待工作。
(二)规划开发建设部
负责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和景区基础设施、管理设施、景点开发建设的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根据管理权限,负责景区各类建设项目的立项、方案审查、设计审批、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积极改善景区优良投资环境。
(三)对外联络招商部
负责景区开发建设与胡氏家族的联络工作,负责景区项目建设的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做好内、外资项目的引进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审办项目,做好服务工作。
(四)华林书院景区自然保护站
负责对华林书院景区的地貌、景观、山林、水体的保护工作,同时对景区文物进行搜集、整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