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装裱艺术工作者协会
本会一切艺术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的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机构简介
南通市装裱艺术工作者协会1是全市装裱艺术工作者及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专业团体,隶属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南通市装裱艺术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双百方针,团结全体会员和各界人士,为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提高和繁荣装裱艺术事业而共同奋斗。
本会鼓励会员努力钻研装裱艺术,勤于实践,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加强学术交流,为书、画作品更加完美,为不断提高我市装裱艺术水平而努力。
本会一切艺术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的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协会章程
南通市装裱艺术工作者协会1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南通市装裱艺术工作者协会是全市装裱艺术工作者及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专业团体,隶属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二条 南通市装裱艺术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双百方针,团结全体会员和各界人士,为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提高和繁荣装裱艺术事业而共同奋斗。
第三条 本会鼓励会员努力钻研装裱艺术,勤于实践,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加强学术交流,为书、画作品更加完美,为不断提高我市装裱艺术水平而努力。
第四条 本会一切艺术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的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会 员
第五条 凡赞成成本会章程,从事装裱艺术工作,有一定装裱水平的或从事装裱艺术组织工作的,本人提出申请,由本会两名以上会员介绍,各县(市)文联推荐并由县(市)文联备案,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会有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4、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但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