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中心宗旨
  • 4.主要工作
  • 5.中心特色
  • 6.中心优势
  • 6.1.人才培养
  • 6.2.学术研究
  • 6.3.学术交流

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成立于2000年9月,前身为四川大学西南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由四川大学主办,有关司法机关协办。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若干人。中心机构包括:办公室、学术研究部、学术活动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 成立时间

    2000年9月

  • 中心机构

    办公室学术研究部学术活动部

  • 主办单位

    四川大学

  • 宗旨

    沟通学术界与司法实务界同仁

中心宗旨

中心的宗旨是沟通学术界与司法实务界同仁,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以及司法制度的改革发展服务。

主要工作

(1)以研究课题的方式进行司法改革的理论研究;

(2)以提供咨询等方式推进各级司法实务部门的改进工作。

中心特色

(1)研究内容相对丰富,一定程度上具有前沿性、实践性;

(2)研究人员梯队合理,校内外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3)拥有一定的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图书资料,尤其是近几年来国内外最新出版的诉讼法学、司法制度书籍、论文,外国相关的立法、理论研究的最新动态等资料。

中心优势

中心在学术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拥有一定优势:

人才培养

(1)中心多位研究人员为诉讼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指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司法制度等方向的研究生。已培养毕业多届诉讼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并输送到司法实践部门和科研单位,其中部分已成为重要的业务骨干或领导骨干。

学术研究

(2)有一定的科研成果。中心专、兼职人员1999年以来出版学术著作共十余部,发表文章逾百篇,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学术交流

(3)学术交流活动广泛。中心与多所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关系。自1999年以来,中心研究人员应邀外出讲学和参加学术会议达数十人次,与美、英、德、日等国家进行了学术交流。多次组织四川省法学会诉讼法学学术研讨会,并通过合作项目等形式,与实务部门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国内外诉讼法学界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开阔研究视野,保证研究课题与研究内容的时代性,力争站在本学科的前沿。中心将继续在诉讼法学领域积极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力争逐渐成为西南地区诉讼法学和司法制度领域的学术交流的一个中心,进而建立中心在国内乃至国际相关领域的学术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