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部门职责
  • 4.成员分工

东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设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城镇建设管理中心、城南分局、城北分局、综合办、法制办、环卫执法中队8个部门及科室。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东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下设部门

    8个部门科室

  • 党委书记局长

    王殿武

  • 党委副书记

    蒋国胜

部门职责

东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 要 职 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四)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和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五)行使公安交通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车辆除外)、占压破坏道路及道路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八)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烧烤、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使用高音喇叭对外宣传招徕顾客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九)行使城市公用事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公交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城区户外牌匾广告(包括其它户外悬挂物)设置、门窗改建、店面装修等管理审批收费工作。

(十一)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与管理;为调控占道行为依法收缴占(挖)道路管理费;负责固体废弃物倾卸和占道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城区冬季清运冰雪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各建制镇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成员分工

王殿武: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