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法学院
西安财经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西安财经学院法学院
- 创办时间
1979
-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 类别
公立大学
- 类型
综合
- 属性
省级重点学科
- 主要院系
法学本科专业
- 现任校长
白呈明
学院概况
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雁塔、翠华校区毗邻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长安校区位于秦岭北麓的神禾塬上,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和体育教学部。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97人,国家、省部级专家22人,国家级模范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28人。
学校现有3个一级学科、20个二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4个省级优势学科、1个省级特色学科;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6995名,硕士研究生655名。
西安财经学院于1979年设立法学专业,1980年开始招生(大专层次),1984年成立法律系,1996年设立经济法学系,1997年开始招收经济法本科专业(1999年统一为法学本科专业)。2006年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同年法学本科专业被评为陕西省名牌专业,2008年经济法学被确定为陕西省重点学科,2011年法学学科重新立项为省级重点学科。
目前,法学院已建立起了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学缘结构比较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学科发展方向逐步明确,研究特色基本形成。学院共有教职工52人,其中法学专业课教师32人,专业课教师中教授4人、副教授13人、讲师15人;博士10人(其中法学博士后3人),在读博士3人。硕士生导师10人,陕西省教学名师1人,执业律师7人(兼职),双语授课教师6人。
法学院设有民商法学系和经济法学系,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675人,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63人。学院建有校级科研基地“西部法制研究中心”和设备先进、功能齐全,可容纳150人的标准模拟法庭,并在西安市各级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有固定的实习基地。 近年来,法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国家级课题4项,其他省部级教学科研课题40余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8部,《农村土地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的多维观察》获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学院领导
院长
白呈明,1962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校聘法学学科带头人。陕西省法学会宪法研究会副会长、民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睿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职)。主要为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讲授《法理学》、《农村经济法制专题研究》、《社会调查方法与论文写作》等课程。
副院长
崔艺红
男,1965年6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教授,经济法学硕士生导师,文法学院法学专业建设负责人。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访问学者,陕西省法学会会员,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史卫民
男,1973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分管法学院学科、科研、研究生工作。
总支书记
刘勇,1974年7月生,中共党员,博士,副教授,陕西省政治学会理事。全面主持法学院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