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Dongfang College)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位于浙江省海宁市。是浙江省首批十所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本科高校之一123。
学院坐落在海宁,占地938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设置教学研究单位10个、行政教辅单位15个;学院设有34个本科专业,拥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5个,立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11项,主要面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行政管理领域(截至2025年3月)1。
学院于1999年8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是全省第一批被批准的八所民办二级学院之一。2001年10 月,学院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对二级学院的教学检查。2004年11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被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2007年2月,经省教育厅核准,学院获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013年4月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复,浙江财经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同时教育部将我院名称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 校训
进德修业 与时偕行
- 外文名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Dongfang College
- 校歌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歌
- 所属地区
浙江海宁
历史沿革
1999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并于当年招生,是全省第一批被批准的八所民办二级学院之一。1999年9月,学院首届招生297人。
2001年10 月,学院顺利通过了浙江省教育厅对二级学院的教学检查。至2004年6月,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3700余人。2004年11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对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予以确认的通知》,被教育部正式确认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2005年1月,学院通过教育部对独立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招生情况和教学工作进行的专项检查。2007年2月,经省教育厅核准,学院获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007年3月,经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学院获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为浙江财经学院、浙江文华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2010年8月,学院整体搬迁至海宁市长安镇仰山路2号。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
2013年4月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复,浙江财经学院正式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同时,教育部将学院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15年12月,学院获批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2016年,学院当选为浙江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财经院校创新创业协作组理事单位和浙江省高校创业学院联盟秘书单位。
2017年6月,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10000人。
2018年,学院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
2019年,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获评“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2019年9月,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达10000余人。
2020年,学院获批浙江省“五个一批”产教融合工程项目4。
办学条件
院系专业
学校设有教学院部11个,开办本科专业33个(截至2023年4月)17。
教学院部 | 本科专业 |
|---|---|
金融与经贸学院 | 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保险学 |
财税学院 | 财政学、税收学、劳动与社会保障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资产评估 |
信息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应用统计学、互联网金融、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师资力量
师资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