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卫生局
淳化县卫生局是淳化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位于县城南新街北段。建国后,淳化县人民政府设三科,专司卫生管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淳化县卫生局
- 地址
淳化县城南新街北段
- 曾用名
文教卫生科
- 专司
卫生管理
机构简介
1952年4月,改称文教卫生科。1956年9月,分设卫生科。1958年12月,改隶三原县卫生局。1961年9月,改设为淳化县文教卫生局。1968年,淳化县革委会生产组下设“六、二六”办公室, 管理卫生医疗事项。1969年8月,改为淳化县医药卫生服务站革命委员会。1970年, 更为现名。现内设党委办、行政办、业务股、人事股、财务股、纪检室、创卫办等 7个股室,领导成员6名,工作人员15人。全县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40个, 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7个;乡镇中心卫生院6个,乡镇卫生院9个,预防保健服务站5个;村卫生室204个,达到了一村一室,建成标准村卫生室15个;诊所17个,达到了每乡都有民办医疗机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全系统县、乡两级卫生人员583人,其中专业技术322人,占卫生人员总数的55.2%。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112人,初级职称200人。全系统共有病床459张,万人均有23.03床位张。主要职能:制定全县疾病防治、妇幼保健工作规划;负责全县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医疗卫生行业管理;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医学教育科研;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工作。
股室职责
党委办主要职责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决定,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按照局党委安排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3、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有关方面改善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5、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6、做好统战工作。7、按照局党委安排协调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8、协调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9、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计划生育工作。 纪检室主要职责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人事股主要职责1、负责全系统的人事管理工作;2、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实施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3、负责全系统的劳动工资和相关社会保险(障)的管理、退休人员的审批、各级各类人员人事政策(含离退休)的把关和解释;4、组织系统职工技术等级考试及工资调整、套定、离退休人员工作调整;5、协助局领导抓好后备干部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管理工作;6、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7、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8、负责全系统从业人员继续教学、学历教学及业务培训的管理工作;9、负责本科应归档档案的收集、整理及移交;10、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管理工作。11、协助局纪委搞好纪检监察工作;12、协助党委做好相关的党务工作;13、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办主要职责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2、负责调查研究、综合性文稿草拟、政务信息、文书处理、档案、保密、保卫、接待和信访等工作;3、负责局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4、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性管理工作。5、协调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医疗机构价格管理监督工作;6、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7、负责卫生局行政工作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8、负责卫生系统大事记和年鉴等的撰写;9、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10、负责草拟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11、负责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12、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和来宾来客的接待工作;13、负责抓好文书、档案、保密、信息等工作;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业务股主要职责一、指导卫生系统医疗改革,编制全县医疗卫生发展规划;二、《医根据疗机构管理条例》负责全县医政管理、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发证和城乡社区卫生、农村卫生的监督管理;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受理医疗纠纷案件,交由市医学会鉴定;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组织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五、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报务规范、执业标准和从业许可证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监督医院的业务建设和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初级卫生保健以及中医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及乡村医生的培训与监督管理;六、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七、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执法监督,指导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队伍建设及宏观管理;负责对从事生产经营食品、化妆品和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进行管理监督;监督管理食品、职业、环境、学校、放射卫生管理工作;八、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害事件组织紧急救护;编制全县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九、组织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开展救灾防病工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十、实施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十一、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和县域内医疗广告;十二、负责科研新项目、新技术的推广; 财务股主要职责1、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机关及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2、编制财务预决算和财务收支计划,并反映和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制定并监督执行基层卫生院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的合理使用,监督各项收入、支出指标,严格监控各项资金的筹措和运用。定期及时向主管领导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并提出合理的可行的建议供局领导参考;3、根据医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基层单位职工工资的发放、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扣交、医疗保险等职工福利费用工作;4、做好医疗卫生收费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监督检查收费标准的执行;5、负责全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6、负责抓好全系统国有、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投资和档案管理;7、负责做好局本级的财务管理工作;8、协助局领导抓好全县卫生事业基本建设管理,受理并协助抓好下属单位基建项目的立项、申报、图纸审核、招投标及项目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和“基建档案”的入档;9、配合办公室做好来客接待,;10、抓好全系统的办公用品购置等后勤服务保障和设备的管理工作;11、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创卫办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卫生系统创卫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二、负责卫生机关创卫工作;三、协调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创卫工作;四、组织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创卫工作;五、督导考核各医疗卫生单位创卫工作;六、负责卫生系统创卫工作动态的信息草拟上报等;七、负责收集整理卫生系统创卫工作的各种资料、文档以及影音文件等;八、配合县创卫办完成其它的创卫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