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松湖
听松湖位于黄山学院南校区校园内,进校门左手边的位置,是黄山学院的标志景观之一。湖体是在原有自然湖泊的基础上经人工改造而成,主体工程于2006年12月18日经学校有关部门验收完成。听松湖湖面开阔,湖水丰盈,湖周围满植垂柳,湖上坐落着一座高耸的石拱桥,是仿制宏村南湖桥的风格所建,为灵动的湖水增色不少。这里是学院学子们晨读、写生、散步、静心养神的最佳去处,也是校外友人们进校参观的必玩之地。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听松湖
- 地理位置
黄山学院南校区校园
- 开放时间
2006年12月18日
- 改造情况
在自然湖泊的基础经人工改造而成
- 相关规定
听松湖管理暂行办法
湖名由来
湖的东面和南面临山,山上的自然 松树林葱郁茂盛,每当风起,松涛阵阵,广袤的湖水仿佛在静静聆听着自然的智慧,因此得名听松湖。
听松湖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听松湖管理,美化听松湖环境,制定本暂行办法。
1、听松湖管理区域范围为:听松湖湖区、听松桥、沿湖人行道、绿地以及湖区山林。
2、听松湖的管理,坚持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的原则,禁止一切承包经营的活动。
3、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湖区公共绿地和公共设施,遵守社会公德。禁止在沿湖人行道上摆摊设点,禁止向湖内倾倒污水和丢弃生活垃圾、杂物等。违者将处以1000元以内的罚款。
4、损坏听松湖设施和公共绿地除责令恢复原状外,应当给予治安处理处罚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禁止在湖面经营有碍观瞻、污染水质和有安全隐患的活动;严禁向湖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牲畜粪便。违者将处以2000元以内的罚款。
6、禁止在湖区山林区用火、抽烟。因责任人用火或抽烟引起的森林火灾,将按《 森林法》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7、禁止在湖区内钓鱼、捕鱼或占湖养鱼。除分别没收其养殖、打捞、垂钓工具外,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8、禁止下湖洗澡、游泳。违者责任自负。
9、听松湖区由学校后勤部门管理。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维护湖区的安全,保持湖区周边环境的整洁,并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保持湖水清洁。
10、罚没款必须使用学校财务部门规定的票据,罚没收入全额上缴。
1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服从管理,自觉遵守本规定。对阻碍管理人员执勤,谩骂、围攻、殴打管理人员者,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本规定自2006年12月12日起执行。
黄 山 学 院
200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