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麒(1936年2月14日[1]-2023年1月5日),男,汉族,重庆潼南慧光人,法学教育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影响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百位法学家之一、中国经济法学科的开拓者与奠基人之一,生前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法学)成员,直辖前的重庆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和直辖后的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学位委员会副主任、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国家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点学术带头人,重庆市首批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曾任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经济法系第一任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重庆市先进工作者等。
2023年1月5日,李昌麒因病医治无效在重庆逝世,享年87岁。[2]
鲁篱
鲁篱,男,1970年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牛津大学高级访问学者,首届四川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12
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鲁篱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70年
- 职务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人物关系共1人
李昌麒
老师
人物履历
学习经历
1988-1995年,就学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
200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博士学位;
2001年,到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作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1995年,毕业分配到西南财经大学;
2000年,破格晋升副教授;
2004年,破格晋升教授;
2007年,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曾任中共西南财经大学纪委委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20年1月,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鲁篱任委员。3
研究方向
经济法、行业协会法、金融法、竞争法和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