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第一章 总则
  • 3.1.第一条
  • 3.2.第二条
  • 3.3.第三条
  • 4.第二章 社团
  • 4.1.第四条
  • 4.2.第五条
  • 4.3.第六条
  • 4.4.第七条
  • 5.第三章 组织机构
  • 5.1.第八条
  • 5.2.第九条
  • 5.3.第十条
  • 5.4.第十一条
  • 5.5.第十二条
  • 5.6.第十三条
  • 5.7.第十四条
  • 5.8.第十五条
  • 6.第四章 活动
  • 6.1.第十六条
  • 6.2.第十七条
  • 6.3.第十八条
  • 7.第五章 附则
  • 7.1.第十九条
  • 7.2.第二十条
  • 7.3.第二十一条

华中农业大学社团合作联盟章程

华中农业大学社团合作联盟章程,共五章内容。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华中农业大学社团合作联盟章程

  • 属性

    学生社团合作组织

  • 实现

    社团资源优势互补团结协作

  • 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章数

    5章21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华中农业大学社团合作联盟(简称联盟)是由华中农业大学园艺协会、水产科普协会、动物科技协会、昆虫爱好者协会、食品科技协会、茶文化协会等6个社团发起创建的学生社团合作组织。

第二条

本联盟接受党委的领导,在校团委、校社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社团活动,其宗旨在于在现有社团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社团合作,实现社团资源优势互补、团结协作、共同进步,从而促进校园文化的不断繁荣与发展。

第三条

本联盟的主要任务:

1. 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推进该校素质教育和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2. 指导,协调,促进联盟所有社团在活动上的合作和工作上的交流,建立社团间相互学习的平台。

3. 形成组织优势,加强与校内外相关组织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寻求社会各界对社团的广泛支持和帮助。

4. 完成联盟和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章 社团

第四条

联盟下属社团是该校社团的一部分,完全履行该校有关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联盟社团会员优先享有对联盟其它社团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

第五条

联盟有责任和权利领导、协助所辖社团开展工作,各社团有义务及时向联盟汇报情况。

第六条

社团的基本权利:

1. 享有所有该校其它社团具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