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御窑金砖制作技艺
苏州御窑金砖制作技艺是江苏省苏州市的传统技艺。
御窑金砖是我国窑砖烧制业中的一朵奇葩,明清以来受到历代帝王的青睐,成为皇宫建筑的专用产品。到明代嘉靖时,金砖烧制进入全盛期。清朝末年以后,因战争连年,金砖的生产时断时续,直至1984年才完全恢复生产。御窑烧制金砖自1413年始,至今已近600年。御窑金砖制作技艺繁复,工序多达二十余道,其中主要工序有选泥、练泥、制坯、装窑、烧制、窨水、出窑、打磨等。道道工序,环环紧扣,一道不达,前功尽弃。
2006年5月20日,苏州御窑金砖制作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苏州御窑金砖制作技艺
- 所属性质
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 遗产编号
Ⅷ-32
- 遗产类别
传统手工技艺
- 申报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 地区
江苏省
- 批准时间
2006年5月20日
遗产信息
文化遗产名称:苏州御窑金砖制作技艺
申报日期:2006年
申报人/ 申报单位:江苏省苏州市
遗产级别: 国家
金砖御窑发展历程
自永乐始,工部兴作多于此烧造
苏州陆墓自永乐起就开始为北京皇宫烧造细料方砖,有许多史料的明证:
《明会典》:“永乐以后各处窑座。临清窑,烧造城砖、副砖、券砖、斧刃砖、线砖、平身砖、望板砖、方砖,二尺、尺七、尺五、尺二,四样,凡八号。近年止派造黑白城砖、斧刃砖。苏州窑,烧造二尺、尺七细料方砖。凡遇营建宫殿,内官监开数,工部题行,应天苏松扶按官均派应天、池、太、苏、松、常、镇各委佐贰官,于苏州府地方立窑募夫,选拨长洲县谙练匠作团造。完日,即委官、造官解部。”
明正德《姑苏志》:“出齐门陆墓,土质坚细异他处。工部兴作多于此烧造。”
嘉靖年间曾受委派到苏州督造五万金砖的工部郎中张问之也明确交待:“自明永乐中,始造砖於苏州,责其役於长洲窑户六十三家。砖长二尺二寸,径一尺七寸。其土必取城东北陆墓所产干黄作金银色者。”
自永乐四年(1406)朱棣颁诏营建北京宫殿“以备巡幸”,直至明末,较大规模的营建北京工程一直陆陆续续地进行着,皇家建筑的修建和新造工程也始终持续不断。
就营建工程的规模和烧造数量来看,明朝北京皇家建筑的营建和金砖的烧造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时期。
第一阶段:肇始期(永乐朝)
《春明梦余录(六)》记载:紫禁城等宫殿,建成于永乐十八年(1420)。据此,苏州陆墓为北京皇宫烧造细料方砖的时间在永乐十三年至永乐十七年(1415-1419)之间。
第二阶段:歇息期(洪熙至宣德朝)
《明会典》记载:宣德二年(1427)令河南、山东二都司并直隶卫所拨军夫五千名,于沿河一带烧砖,以添设官十五员分行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