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益灯
刘益灯,男,1970年7月生,湖南邵阳人,博士,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国际贸易法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执业律师。现任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管本科教学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益灯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0年7月
- 出生地
湖南邵阳
- 职称
教授
教育背景
1994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获政治教育专业学士学位;
2000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0年至今在中南大学法学院工作,历任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法律系副主任、法律系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3年晋升副教授职称。
2004年获“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2006-2007年受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派遣,赴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合作教授为Polak 教授(现任荷兰最高法院院长);
2008年晋升教授职称,获第四届“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提名奖;
2009年9-10月参加中央党校举办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培训班;
2010年获“湖南省新世纪学术带头人(第二层次)”荣誉称号;
2011年具体负责“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和执行工作;
2012年指导第一届博士生研究生;2013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工作经历
1987年7月-2002年5月,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法律系,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法律系副系主任;2002年5月-2006年1月,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6年1月-2010年7月,中南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其间,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主持院行政工作);2010年1月-2010年12月,英国威尔士Bangor University法学院访问学者;2011年1月-今,先后担任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长期从事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民商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保护法、WTO法研究。
成果成就
出版专著4部,主编教材3部,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消费经济》、《澳门法域纵横》等刊物发表法学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CSSCI全文转载10余篇),独立承担“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规划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级科研项目6项,获省部级优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 其代表性成果之一《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 (专著)获得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填补了中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省部级一等奖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