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法院
江华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6月25日成立。1955年11月,江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法院易名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址设水口镇。1989年10月搬迁至新县城沱江镇办公,现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工室、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研究室、书记官管理办公室等14个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江华县人民法院
- 别名
江华县法院
机构概况
2005年面积8000余平方米的新审判综合大楼拔地而起,价值20万元的监控系统已在新楼成功安装,并配备了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为法院办公的规范化、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已有干警住房36套,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交通工具等物资装备有了较快发展,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办案条件。
目前,县人民法院已有干警81人(含林业编干警5人)。我院在编的81名干警中,其中:男干警63人,女干警18人;中共党员58人,占干警总数的71%;通过自学、函授等培训形式,改善了干警文化结构,95%的干警已达大专以上文化;法律专业74人,占干警总数的91%。
近年,通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整顿审判纪律作风、争创人民满意法院、法官等活动,强化素质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干警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全院“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风气逐步形成,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不断激励广大干警奋发向上。全院干警近两年受省以上表彰2人,市以上表彰8人,受县委、政府表彰20余人。
五十年瞬间即逝,弹指一挥间。五十年的辉煌,永远载入史册;面对新世纪的挑战,法院任重道远。但我们坚信: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及各界的紧密配合下,我县人民法院的全体干警一定能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拼搏,再树形象,一定会在新世纪中增添绚丽的光彩,人民法院也一定能再创辉煌。
机构设置
纪检监察室
负责检查本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情况,受理对本院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
政工科
负责本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负责全院人员调配、任免考核呈报、工资福利、退休等工作;负责人事信息的采集分析及干部培训、竞争上岗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院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评先创优、表彰奖励活动。
研究室
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宏观调查研究、适用法律政策的请示;开展总结审判经验的调研;负责有关审判工作规范性、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负责全院信息、新闻报道、法制宣传工作。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机关的各种司法公务、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管理好本院资料室。
立案庭
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并移送机关庭进行审判;处理来信来访,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审判流程管理。
刑事庭
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国家利益的一审案件;依法审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贪污贿赂、渎职罪的一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