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温州总商会
昆明温州总商会是1995年8月28日经昆明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是全国成立的首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民间异地商会组织。商会成立以来,在云南省市、温州市两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秉持"以智取胜、敢为人先”的立业之本,历经五届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5630名会员,组织机构健全、职能完善、服务到位、下辖曲靖、昭通等12个地州、市温州籍兄弟商会以及矿业、商业地产、服装等11个行业分会的一个综合性大型社团。商会会员企业在昆明市创办了7大市场,在滇的投资总额达360亿元,商品销售总额达150多亿元,完成各项税收近10亿元,为云南解决就业人员约60万人。全体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扶贫帮困,累计捐款、捐物约2800万元。为昆明、温州两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与贡献。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昆明温州总商会
- 时间
1995年8月28日
- 城市
昆明市
- 拥有会员
5630名会员
商会简介
13年来,商会始终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五自方针”,坚持“为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会宗旨,内强体制,外树形象,注重交流,强调合作,团结一致,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商会搭平台,架桥梁,当助手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了云南社会经济和在滇温州人事业的共同发展,同时,商会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不仅增强了商会实力和美誉度,而且,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008年8月28日,商会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在以吴文献会长为核心的第五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商会正以崭新的姿态大步向前,齐心协力推进和谐商会与品牌商会的建设,为实现昆明跨越式发展再创新的辉煌!
商会主要职能作用
昆明温州总商会商会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作用来完成行业自律、维权服务、招商引资、沟通协调、综合管理这五大方面的工作任务:
1、 代表职能
代表全体会员的共同利益,以商会为中介,向政府提出诉求,求得公平竞争的环境,以保证会员企业健康发展。
2、 沟通职能
商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一方面积极协助政府宣传各项政策、法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另一方面向政府传达企业的诉求,提出有关经济政策的建议。再一方面是参与指导会员企业经营结构的调整和制定服务规范,帮助会员企业建立自律机制和实施行业规范,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3、协调、维权职能
在不违反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商会非政府组织的协调作用;积极帮助调解、疏导会员企业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矛盾与纠纷;聘请商会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强有力的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会员企业的各项投资顺利进行。
4、监督职能
健全监督机制,督促商会组织机构及其会员遵纪守法,是商会的治会的基本方针。监督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本商会的服务质量、信誉维护、纪律、各项制度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会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合法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三是协助政府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5、服务职能
目前,昆明温州总商会在云南,有效地组织会员开展经贸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咨询服务,向会员提出建议;动员会员企业共创区域品牌,提升行业形象。开展市场调查、技术培训。开展本商会内外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面临的问题,其中包括调查研究国内温州商会的发展动态。出版《云岭温州人》内部交流会刊,加强与会员、政府的交流与沟通。通过短信、会议等形式开展信息交流,提供商务、技术、管理、融资、会计、法律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会员企业排忧解难。
6、桥梁纽带的职能
为两地经济协作牵线搭桥;合理组织会员企业筹办或参与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寻找与云南企业对接项目,为企业间的交流打造了一个坚实平台。在为企业提供信息沟通、开拓市场等方面服务的同时,不仅促进了会员企业的自身发展,而且将会员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经营活动向社会公众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传播,与社会公众建立了双向沟通关系。
商会章程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