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位置
  • 4.商会简介
  • 5.商会宗旨
  • 6.商会章程

安徽省江苏商会

安徽省江苏商会是江苏在皖企业为进一步加强皖苏两省经济合作与交流,为搭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平台而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2008年8月4日,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开始筹建工作,并于同年12月20日正式由安徽省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本会是由安徽省合作交流办公室主管,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的全省性社会团体。

在安徽省和江苏省相关政府部门关心指导下,商会于2015年5月10日换届,陆体才同志连任第二届理事会会长,聘请杨淼同志为秘书长。商会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在皖江苏籍人士的关心下,焕发出新的活力,各项工作在扎扎实实中稳步推进,商会影响力逐渐提升。2017年,先后荣获安徽省民政厅颁发的4A级社会组织和“百优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商会现有各类会员1000余家,其中理事、监事以上单位42家,团体会员10家,友好商会2家。涉及电动车、文化传媒、教育、房地产、生态农业、建筑建材、光伏发电、金融投资、医疗、环保、餐饮、贸易等多个行业。在皖苏商企业10万余家,每年投资安徽实到资金在2000亿元左右,已成为安徽省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目前,商会形成了完善的“五部一处一院”的办事机构——秘书处(办公室)、会员发展部、金融服务部、投资发展部、法律服务部、南京联络部、苏商书画院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安徽省江苏商会

  • 机构类别

    商会

  • 机构地点

    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7号楼1518室

  • 成立时间

    2008年8月4日

机构位置

天鹅湖万达广场7号楼1518室。

商会简介

安徽省江苏商会是江苏在皖企业为进一步加强皖苏两省经济合作与交流,为搭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平台而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2008年8月4日,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开始筹建工作,并于同年12月20日正式由安徽省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本会是由安徽省合作交流办公室主管,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的全省性社会团体。

在安徽省和江苏省相关政府部门关心指导下,商会于2015年5月10日换届,陆体才同志连任第二届理事会会长,聘请杨淼同志为秘书长。商会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在皖江苏籍人士的关心下,焕发出新的活力,各项工作在扎扎实实中稳步推进,商会影响力逐渐提升。2017年,先后荣获安徽省民政厅颁发的4A级社会组织和“百优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商会现有各类会员1000余家,其中理事、监事以上单位42家,团体会员10家,友好商会2家。涉及电动车、文化传媒、教育、房地产、生态农业、建筑建材、光伏发电、金融投资、医疗、环保、餐饮、贸易等多个行业。在皖苏商企业10万余家,每年投资安徽实到资金在2000亿元左右,已成为安徽省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目前,商会形成了完善的“五部一处一院”的办事机构——秘书处(办公室)、会员发展部、金融服务部、投资发展部、法律服务部、南京联络部、苏商书画院等。

安徽省江苏商会是在皖苏商的温馨家园,聚集在皖苏商,弘扬“厚德、崇文、实业、创新”的精神,着力为会员企业服务,励志把商会建成有江苏特色的社团组织,诚邀在皖江苏籍企业加入商会。

商会宗旨

凝心聚力促安徽经济发展 聚精会神谋苏商科学兴业

本会宗旨是“团结、交流、协作、服务”,即团结全体江苏在皖企业,使之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协作发展、提供服务。

商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在皖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参与社会公益和光彩事业。

商会致力于提高会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竞争力;依法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竭尽全力为会员企业提供各项服务;组织会员充分发挥综合和群体的优势,吸引更多的江苏企业和商人来安徽发展,为苏皖两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遵守安徽省地方各项规定,促进苏皖两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自成实体的道路,把商会建成有江苏特色的社会团体。

商会章程

安徽省江苏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安徽省江苏商会(英文名称为:JIANGSUBUSINESSASSOCIATIONOFANHUI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