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国家税务局
北仑区国家税务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分别成立于1994年9月。2008年8月,为适应北仑区域行政管理体制的现实情况,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方便纳税人,北仑区国家税务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实现了合署办公,理顺了工作关系,奠定了税收发展基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宁波市北仑区国家税务局
- 地点
宁波市北仑区
- 成立于
1994年9月
- 目的
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
机构概况
北仑区国家税务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分别成立于1994年9月。2008年8月,为适应北仑区域行政管理体制的现实情况,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方便纳税人,北仑区国家税务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实现了合署办公,理顺了工作关系,奠定了税收发展基础。目前主管宁波市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梅山保税港区域的税收征管工作。区局内为扁平化组织结构,在局长室的领导下,下设八个职能科室,一个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23人,其中中共党员91人,占74%,大专以上学历122人,占99%。
随着区域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区局组织的税收收入逐年递增,2007年国税收入14.68亿元,比上年增长34%;2008年国税收入48.47亿元,比2007年北仑区、开发区国税收入增长9.5%;2009年国税收入达到50.86亿元,比上同年同期增长4.9%,同时还落实各类减免税18.07亿元,办理出口退税33.9亿元,落实外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0.7亿元等,大力支持企业发展。2009年在全区18家垂直单位服务考评中名列一等,其他文明创建也成效显著,硕果累累,几年来被评为浙江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宁波市文明单位、宁波市文明窗口、宁波市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宁波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宁波市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北仑区学习型单位等。1
主要职责
北仑区(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