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机构概况
  • 2.1.历史沿革
  • 2.2.组织机构
  • 2.3.人员结构
  • 3.业务范围
  • 4.科研成果
  • 5.科技服务
  • 6.参考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9年9月。1960年12月,根据自治区政府批准,与内蒙古电力研究所合并,改称为内蒙古水利电力研究所。1962年因机构精简调整,内蒙古水利电力研究所被撤消。1978年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所建制。

机构概况

历史沿革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9年9月。1960年12月,根据自治区政府批准,与内蒙古电力研究所合并,改称为内蒙古水利电力研究所。1962年因机构精简调整,内蒙古水利电力研究所被撤消。1978年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所建制。1985年7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将内蒙古水利科学研究所与内蒙古水土保持试验站合并为内蒙古水利科学研究所。1996年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是内蒙古自治区水利行业综合性科研单位,也是自治区重点支持的公益性科研院所。

组织机构

4个行政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管理科、财务科;

5个研究所:农田灌溉研究所、水利工程技术研究所、水保环评监测研究所、水土保持研究所、水资源研究所;

4个开发中心、实验站、基地:水土保持生物技术开发中心、自治区农业节水工程研究中心、内蒙节水灌溉中心实验站、内蒙古水科院科技试验示范(和林)基地;

人员结构

全院现有职工221人,其中离退休职工75人,在职职工146人。在职职工中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人,高级工程师37人,工程师21人,助理工程师38人,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9%; 硕士以上学历的21人,大学本科学历的54人,大学专科学历的45人,中专学历的6人,高中以下学历的20人。

业务范围

主要从事农田灌溉、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的试验研究与示范推广工作,以及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资源论证与评价、城乡供水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检测和生态治理种苗开发等技术服务工作。 1

科研成果

建院50年来,取得的成果有:共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研项目390余项,获得国家、水利部和自治区科技成果奖励94项,其中“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定位试验研究”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内蒙河套灌区冻融土水盐运动规律试验研究”项目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四等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50项;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国家行业和自治区地方技术标准11项;出版专著8部;水利科普读物16册;发表科技论文360篇。2

科技服务

1998年以来,该院为全区水利、农牧业、煤炭、电力、化工、交通、铁路等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评估、水资源评价与论证、水权转换、城市防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安全鉴定与初步设计、村镇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与设计和节水灌溉规划设计等报告600多项,涉及建设投资800多亿元。3

参考资料

  • 1
    业务范围 
  • 2
    科研成果 
  • 3
    科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