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内设机构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各地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 主要职责

    协调各地体育发展等

  • 内设机构

    办公室群众体育处

  • 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各地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区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搞好各处工作的综合协调;草拟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信息综合、文史编撰、会议及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的管理与协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群众体育处

研究和提出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区群众体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开展国民体厦监测,指导和协调各系统、各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及残疾人体育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业余训练及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管理职能除外);负责全区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指导各行业、各部门体育协会的工作。

三、竞技体育处

研究和提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竞技体育的管理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区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草拟全区性体育竞赛制度;统筹协调国内外、区内外重大的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主办全区运动会;指导优秀运动队的训练和竞赛;组织开展竞技体育重大科技攻关;负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区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教练员、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国内外竞技体育的信息情报收集和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体育竞赛活动的业务审核;草拟全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及后备体育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区运动后备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指导与协助各地市办好业余体校和传统体育项目学校训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各级体育学校的评估。

四、体育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