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音乐研究会
中国社会音乐研究会是1987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多年来,中国社会音乐研究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叁个代表”的伟大旗帜,本着音乐为党的事业服务、音乐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音乐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的原则,紧跟主旋律,开展一系列利国利民的社会音乐活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社会音乐研究会
- 外文名
THE INSITITUTE OF MASSMUSIC OF CHINA
- 登记证号
社证字第3853号
- 成立时间
1987年10月
基本介绍
社会组织名称: 中国社会音乐研究会
会徽标志:
中文 中国社会音乐研究会
成立时间:1987年10月
英文 THE INSITUTE OF MASSMUSIC OF CHINA
登记证号:社证字第3853号
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障和维护本会会员的权益团结和组织音乐工作者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指引下,开展社会音乐理论研究、组织活动、进行国内外交流、繁荣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业务范围:国际合作、专业会展、学术交流、业务培训
重大活动
举办两届 “全国歌唱大赛”; 举办 “江南风”全国新民歌大赛; 举办 “‘爱我中华'中南六省‘聚龙杯'邀请赛”;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 “爱我中华”全国表演唱汇演; 与文化部社文司联合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手风琴艺术节; 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歌曲创作笔会和多场会员作品专场音乐会; 主持爱国歌曲《回家路》的创作和 MTV 的拍摄,并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唱;在北京主办2006喜新爱旧音乐送光明新星公益演唱会;邀请并主办印度艺术家来华交流演出歌舞晚会 。
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国社会音乐研究会
英文名称: THE INSITUTE OF MASSMUSIC OF CHINA
英文简写: C 、 M 、 M 、 I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本团体为社会音乐方面的全国性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在 “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指引下,开展社会音乐理论研究、组织行动、进行国内外交流、繁荣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