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立明
詹立明,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湖南宁乡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共长沙市委巡察组组长。
2020年12月,詹立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詹立明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6年4月
人物履历
1993年9月至2009年4月,任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长沙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团工委书记、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劳动人事局局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任长沙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10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长沙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中共长沙市委巡察组组长,长沙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6年1月,任中共长沙市委巡察组组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5月,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詹立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长沙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依法双开
2020年12月,长沙市纪委监委对詹立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詹立明在担任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局局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长沙市委巡察组组长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亲友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在工程招投标方面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手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詹立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目无法纪,心无敬畏,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詹立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1。
参考资料
- 1长沙市3名市管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 2025-12-06)
- 2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詹立明接受审查调查_中国经...中国经济网(引用日期 202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