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旅游局
根据《关于印发〈满洲里市旅游局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满机编[2003]98号),设立满洲里市旅游局,为满洲里市政府部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满洲里市旅游局
- 外文名
Manzhouli town tourism
- 类别
政府机构
- 地区
满洲里市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我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纪念品开发。
(四)研究和推进旅游企业改革,培育和整顿全市旅游市场。
(五)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及旅游统计工作;管理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
(六)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的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指导;组织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七)管理本地区出入境旅游和边境旅游及相关事务,研究掌握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的发展规模;归口管理我市旅游涉外邀请函发放和旅游签证;协调旅游涉外运输工作;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提出本市旅游指导价格,依法对旅游行业的财务支出、经济效益等实行监督,定期委托审计,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按规定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各级岗位资格考试认证;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扶持旅游产业中介组织,做好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
(十一)负责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景点景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满洲里市旅游局内设5个职能处室:
(一)党委办公室
协助书记主抓党群、纪检、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 综合与政策法规科
1、研究国家、自治区发展旅游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落实办法,负责监督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