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内设机构
  • 5.机构领导
  • 6.参考资料

惠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惠州市供销社是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内设有办公室、人事保卫科、综合业务科、财务审计科、基层指导科、企业管理科、农资监管科、党委办公室等共8个科室;业务指导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等5个县(区)供销社和乡镇一级78个基层供销社。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惠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 隶属

    惠州市人民政府

  • 主任

    聂志平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以及上级社有关农村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检查监督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三)按照市政府授权对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储备、供应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四)维护全市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五)指导全市供销社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六)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扭亏增盈,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七)组织指导本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

(九)代表全市供销社向上级供销社汇报工作和参加国内外各项合作活动;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市社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协调内外部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接待、政务信息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爱国卫生、房管、房改工作。

人保科:负责市社机关和市直属公司的人事与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职业技术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市社机关及其内设公司的劳动工资、福利管理和信访工作,指导本系统劳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推荐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直属单位的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综合业务科:负责研究拟定市社业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负责指导本系统为农服务工作,总结和推广供销社为农服务的经验,负责组织、协调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储备.并研究提出农业生产资料供需平衡、购销计划及流通和价格的建议;组织编制本系统科技、工业发展和技术改造方案,指导本系统科技和工业的管理工作。协调本系统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仓储业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汇总统计报表,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和预测预报;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物价政策,指导本系统的物价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质量、标准和认证工作。

财务审计科: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信贷的法规、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汇总本系统的财务报表及做好财务分析;负责制定本社及其内设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负责本社及内设公司的资金筹措、调剂,协助领导把好投资决策的财务关,负责下属企业的内部审计;管理专项拨款资金、合作基金和社有流动资金,组织资金调剂,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社有资产,拟定供销社盈余分配制度.指导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计划。

基层指导科: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县以下供销社的体制改革;监督检查下级社执行国家法规的情况,指导基层供销社企业管理和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基层供销社人、财、物等项管理制度;指导协调本系统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工作,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企业管理科:指导本系统直属企业经营管理,搞好安全生产,扭亏增盈,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协调直属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依法维护本系统直属企业的合法权益;编制本系统直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对系统内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审,提出立项建议;负责社本部的基建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工程监理。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社机关和市社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和监察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工会、青年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