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阳泉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常委会议关于深化我市文化体制改革意见精神,在原阳泉市文化市场稽查队、音像制品管理站和广电总台社会管理部的基础上,于2010年组建成立的由阳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的副县(处)级事业机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阳泉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 大队长
霍美文
- 副大队长
李国建、张立
- 组建时间
2010年
基本内容
大队简介:
阳泉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1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常委会议关于深化我市文化体制改革意见精神,在原阳泉市文化市场稽查队、音像制品管理站和广电总台社会管理部的基础上,于2010年组建成立的由阳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的副县(处)级事业机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定全市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制度;负责文化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负责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查处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等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
大队长:霍美文
副大队长:李国建、张立
办公室: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人事、文秘、财务、行政、保密、信访、档案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资料整理、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安全保卫、老干部、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接听、处理、答复全国文化市场12318统一举报电话、网上公示及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热线电话交办事宜。负责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市场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及执法文书的使用和管理。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稽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工作。负责移送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队伍执法效能的督查。
执法一中队:负责查处演出、美术品销售和文化娱乐场所(歌厅、舞厅、卡拉OK包房(厅)、酒吧、音乐茶座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二中队:负责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负责查处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等盗版侵权行为。负责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承担“扫黄打非”工作。
执法三中队:负责查处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市网络监控平台建设和大队网站建设、维护、更新的工作任务。
参考资料
- 1阳泉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