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内设机构
  • 4.主要职能
  • 5.领导班子
  • 6.地址
  • 7.参考资料

南昌市国土局青山湖分局

南昌市国土局青山湖分局综合协调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分局主要工作的协调和政务督办;负责分局规章制度建设和工作规则的制订,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机要保密、综合治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务会及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分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南昌市国土局青山湖分局

  • 办公地址

    南昌市南京东路898号何兴村委会2-4楼

  • 现任领导

    黄炜

  • 所属地区

    南昌市

内设机构

办公室:1、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催办落实、情况反馈工作;2、负责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局发各种文件的审核修改、文字把关工作;3、负责全局文件的收发、印刷、缮印、传递、保管、保密工作;4、负责局召开的各种会议的通知、记录、会务保障及议定事项的催办工作; 5、负责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信息、简报工作;6、负责局机关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后勤服务保障、卫生保洁与管理、安全保卫和全局的防火、防汛工作;7、负责来客接待和对外联系事宜;8、负责局机关车辆维护、管理、调用,保障局领导及各科室公务用车;9、负责全区国土资源系统精神文明建设;10、负责全局人员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

窗口办:1、学习宣传土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负责受理转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工作;3、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年检工作; 4、负责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书的登记发证工作;

地籍科:1、负责实施地籍管理条例、规定和实施细则;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地籍调查计划以及编制调查经费预算;3、负责辖区内土地登记工作和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4、负责辖区内土地动态监测,掌握地籍管理工作动态,研究提出解决地籍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意见,汇总整理全区土地统计年报数据,并进行土地统计分析;5、负责建立和健全地籍档案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地籍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6、负责辖区土地资源详查工作,并组织协调辖区土地利用详查技术指导工作;7、参与辖区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

用地科:一、负责辖区内农民建住宅用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审批工作;二、负责辖区内村办企业、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审批工作;三、负责配合市局土地利用处做好辖区内拟划拨供地的集体土地征收及征地协议签订工作;四、负责辖区工业园区内拟公开出让工业用地的集体土地征收、征地协议签订以及出让材料准备和出让协议签订工作;五、承办市局、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科: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2.负责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3.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局部规划修改调整;5.做好各类综合统计年报工作并登记造册;6.做好规划,耕地保护和有关资料建档工作,按规定做好规划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法规科:1、负责对各业务科室依法行政情况提供指导并进行监督;2、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及其它法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涉及土地问题的来信、来访的调查、答询工作;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中队: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管法》、《矿产资源法》的执行情况;2、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制止、上报、立案、查处工作;3、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监督检查;4、配合上级执法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5、负责国土资源审批许可事项的执法监察查验及建设用地竣工验收工作。

租赁科:1、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征收土地收益文件精神,切实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土地收益征收土地收益;2、对管辖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情况应进行经常性的逐街逐巷调查了解,做到对出租情况、异地情况心中有数,对土地收益应收尽收,尽力做到不漏查,不漏收;3、科室内将人员分为两组,在辖区内按路段分片征收国有划拨土地出租收益。应在调查核实被征收单位地址门牌号、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出租土地座落、面积、租金逐项详细如实填报土地收益征收登记表,核定征收额,并呈报科室负责人、局领导审批;4、建立国有划拨土地收益征收审批表制度。对办理出租手续的出租单位、个人,按合同租金额和规定比例征收土地收益,如按标准缴交确实有困难有特殊情况要求减免的,需填报减免审批表;5、对于拒不缴纳土地收益的单位或个人,提请起诉,依法予以追缴;6、所有征收土地收益的档案资料,包括调查表、登记表、减免表、分户账、出租许可证、征收发票等,承办人必须妥善保管,须分户整理好,不得遗失,工作调动时应办好移交;7、依照法律法规征收辖区内国有划拨土地收益,并建立档案台帐。

京东、塘山、罗家国土资源中心所: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组织宣传本乡(镇)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安排,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分局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5、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分局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7、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调处探矿权、采矿权权属纠纷。

8、协助分局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9、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分局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