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构简介
新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6月20日(2004年4月1日前为南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建分局),现有行政编制6人,机关事业编制1人,内设办公室、药品监管科、食品监管科、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及监测,发布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有关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保健食品标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研制、生产、流通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的经营许可,负责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初审,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的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保健食品安全有关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化妆品的注册初审,组织开展化妆品的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化妆品安全有关信息。
(五)负责药品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负责药品生产经营(批发)许可的初审,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发布药品质量安全信息。
(六)负责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的经营许可;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七)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
(八)依法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发生产经营及消费环节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
(九)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十)协调指导全县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1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领导的批示,会议决定和上级文件等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网络、综治、安全、保密、信访、计生、政务公开、宣传报道、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事务管理。
责任人:刘云、李莉